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揮發性醇類有機物廢氣處理方案
車間生產過程產生大量揮發性醇類有機物,環評上處理工藝定為“活性炭吸附+催化燃燒”,從可行性和安全性,分析,廢氣首先經過活性炭吸附,將污染物吸附在活性炭中,吸附飽和后切換2號活性炭吸附箱進行吸附,1號活性炭吸附箱關閉廢氣進出閥門,進行脫附,催化燃燒使用的熱空氣進行脫附,熱源為電加熱,此時脫附出的污染物濃度一般可提升10倍既2000ppm,體積分說為0.2%,這個比較高了,容易引起爆炸,按照環保設計規范,使用催化燃燒、RTO(蓄熱式燃燒)、直接燃燒時,其廢氣進氣體積分數要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5%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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